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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临床考点记忆诀窍:卫生法规(2)

2018-04-10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倪老师

  2018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备考中,现在正是复习的关键时期。为了方便更多考生朋友们,更好地开展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复习备考工作。医学考试在线小编特从医学考试在线图书研发中心搜集整理了历年临床执业(助理)考点记忆诀窍,现在免费提供给广大考生朋友们。

  ★考点 8 药品管理法

  1.假药是禁止的、未经批准的、变质的、污染的。

  2.劣药是未注明、更改、超过有效期的。

  3.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4.药品购销中违法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的法律责任: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5.药品购销中违法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法律责任: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考点 9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仍不得为自己开具该处方。

  2.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3.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 10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法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3.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5.记忆口诀:(非限)非低小,(限制)限高大,(特殊)特快贵不了。 执业医师只有非限制级,主治医师有限制级,主任医师有特殊级。

  6.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7.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 24 小时内必须补手续。 紧急情况抢救病人,必须 6 小时内补记病历。

  ★考点 11 献血法

  1.无偿献血是指公民在无报酬的情况下,自愿捐献自身血液的行为。

  2.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 18~55 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3.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考点 12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法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订用血计划,并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2.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 200 mL,最多不得超过 400 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mL 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1 600 mL 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5.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 600 mL 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考点 13 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方法

  1.婚前医学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2.医师发现或者怀疑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应当提出医学意见。

  3.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4.实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接受免费服务。

  5.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6.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7.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考点 14 精神卫生法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2.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3.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4.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5.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6.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7.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8.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患者。

  9.精神障碍患者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30 年。

  ★考点 15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1.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3.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4.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摘取未满 18 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5.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捐献人的死亡判定。

  ★考点 16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1.只要有放射性物质的地方,都应有放射警示标志。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 X 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育龄妇女 X 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 8~ 15 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考点 17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医学考试在线小编每天会更新五个记忆知识点,想要快速记忆临床知识点,有节奏地进行临床复习备考的广大考生朋友们,记得每天都要查看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备考频道更新的相关消息哈!或者及时关注下方的医学考试在线获得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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