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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关于领取2015年度初级药士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6-05-04 来源:医学考试在线 浏览次数: 发布者:吴老师

 赣州关于领取2015年度初级药士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请参加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到以下有关单位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015年度卫生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发放统一由报考确认机构点代领代发,其中:在县(市、区)报名考试的合格人员由县(市、区)人社局或卫计委统一领取并代发;赣州卫校、吉安卫校赣州点和赣南医学院护理学院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领取并代发;市直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领取并代发;散报和补报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备一张两寸免冠彩照),于4月22日之前直接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八楼,联系电话:817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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